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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收藏天地]私人所有文物的市场出路:不仅只有拍

  自古以来,私人所有文物的馈赠、转让、出售现象从未间断。随着国家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,曾被一概赋予国家属性专营的文物,也随着立法、细化与有限许可,迅速形成市场行为并随之普遍和常态化。据有关机构统计,目前全国从事文物交易的公司和专业机构已达22000家,从业人员约45万人。非专业从事文物交易的机构及无商业登记的个体商贩更多达150万人,加之近800万文物收藏爱好者和过千亿的年成交额形成的业态,不仅成为文化经济的一个重要支脉,亦成为亿万人们生活的一部分。

  然而,由于文物品种繁多、属性与品质的复杂性,相关法律与市场监管机制尚待完善,供需盲目的现象十分普遍。一方认为,只要拥有的文物合法够档次,绝不愁买家和好价钱。一方认为,买时容易出手难。双方都认为,规范的文物交易市场,将是从业人员和收藏大军乃至国家文化经济的一大幸事。国家文物法指出,文物收藏单位以外的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法律许可方式收藏的文物,可以依法流通。因此,在目前环境下,把握文物流通的必要环节与要素,探明私人所有文物的市场方向与出路,势必有益。

  依法取得法律保护有出路

  不赌侥幸宁缺毋滥保增值

  探究私人所有文物的市场出路,首先要清楚来路。目前,人们依法收藏文物的主要途径主要来自传承、文物商店、拍卖、馈赠和私人转让,也有相当一部分收藏爱好者在各地的古玩市场或地摊上淘得。此部分虽然在法律规制上有待完善,却量大惊人。其中,虽不乏自家祖传的宝贝,却由于大都无法证明,被盗墓文物混入的例子亦屡见不鲜。由传承、赠与、文物商店购买、拍卖来的文物,可堂堂正正按自己意愿出售叫价。来路不明或不正的文物,在寻求出路时,就成为一个绕不开的结。因此,若要对自己的收藏寻出路,在决定购买时,应首先确定其合法性。

  人们购买收藏文物,通常因为喜好和增值。文物的保值与增值,即是文物不可再生、不可复制性所决定,也是收藏爱好者的共同愿望。喜欢也好,增值也好,前提是合法所得与保真。只要所购文物是合法所得、是真的,无论价格高低,都不失其意义。倘若来路不正,不要说将来没有出路,甚至不如一件仿品。至少,不用担心被追究。当然,假物不仅不能令人开心和增值,还会浪费精力和金钱。

  收藏爱好者通常在当初凭喜好见啥买啥,往往不辨真伪,不懂是非,但求便宜,不求品质。其结果,在收了一大堆杂货和庆幸自己“捡漏”过后,才冷静下来,开始分辨孰真孰假,孰是孰非。有的甚至会被文物骗子以拍卖诱惑,再次上当受害。这样的例子不断上演,屡见不鲜。需要强调的是,在当局加大对文物骗子打击力度的同时,收藏爱好者亦应洁身自好。不仅要在购买文物前先了解相关法律和文物知识,更要提高自己的鉴赏能力与品位,切忌赌博与侥幸心理。应本着宁缺毋滥的态度,尽可能到有文物资质的公司和文物商店选购。获取国家正规的文物发票与合同,是合法所得、合法出售与增值的必要条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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