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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3月15日起 美术品叫艺术品

  近日,文化部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,新修订的《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》(简称《办法》)将于今年3月15日起施行,2004年7月1日公布的《美术品经营管理办法》同时废止。

  《办法》共分为五章二十六条,包括经营范围、艺术品进出口经营活动、法律责任等方面的内容。《美术品经营管理办法》出台时,我国艺术品市场主要以书画作品交易为主,多以“美术品”表述。随着行业的发展,艺术品门类更加多样,人们更普遍和习惯用“艺术品”来统称这个行业。《办法》适应行业发展实际,将“美术品”改为“艺术品”,涉及绘画作品、书法篆刻作品、雕塑雕刻作品、艺术摄影作品、装置艺术作品、工艺美术作品等及上述作品的有限复制品。